定 义:委托贷款业务是指集团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活动资金周转和满足集团项目投资用款的基础上,利用闲置自有资金,通过金融机构向其他公司提供借款。
服务对象:集团所属子分公司、外部大型国有企业或上市公司。
产品介绍:对内部单位委托贷款,年利率为8%;对外部单位委托贷款,一般年利率10%以上,根据与受托银行达成的协议确定。
受托行基本条件:
1、与集团有战略合作关系;
2、委托人在受托行已开立银行账户;
3、其他补充材料。
借款人基本条件:
1、集团成员企业或大型国有企业、上市公司;
2、提供借款钱最近一次财务报表及征信报告;
3、借款用途及还款来源说明;
4、其他需要补充的材料。
业务流程: